第五届嘉兴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候选人
公 示
根据中央、省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民营经济人士中开展“争做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的方案》(嘉委办[2004]2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民营经济人士中开展第五届(2011—2013年度)嘉兴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决定对吴真生等27名第五届嘉兴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候选人,予以公示。现将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在市工商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和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5年4月7日起到4月13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联系单位: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4000 电话:82068243 地址:嘉兴市姚家埭76号。
中共嘉兴市委统战部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市场监管局
嘉兴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4月7日
第五届嘉兴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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