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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8-25    点击次数:4179

市委社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委社工办:
      根据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嘉考培〔2011〕8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去年4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将社会工作人才提高到与党政人才等相并列的第六类专业人才。我市出台的《嘉兴市中长期创业创新型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嘉委发〔2010〕27号),提出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持证人才达到1500人。
      开展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安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发动,精心安排部署,并给予参加考试人员必要的经费、时间和参加辅导保障,确保这次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要抓好落实,认真贯彻市委相关文件政策。要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意见》(嘉委〔2010〕5号)和《嘉兴市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嘉兴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办法》等贯彻落实,切实抓好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工作,加大岗位使用力度,并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进一步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吸引力。
      三、其他事项。1、关于考前培训辅导。根据省民政厅的安排组织考前辅导,培训坚持自愿原则,费用视报名人数平均分摊按实收取,培训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2、关于教材征订。2011版教材既可统一征订,也可本人征订或向新华书店购买,发行工作按照集体优先的原则进行。请各地、各单位(考生)于3月22日前将需要参加培训、统一征订教材的人员名册和费用报市委社工办,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市民政局403室,联系电话、传真:83958991,邮箱jxswsgb@163.com)。

附:《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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