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病例,如何及时、规范、有效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嘉兴市工业企业发生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参考指南》于2月15日印发,请查收备用。

嘉兴市工业企业发生新冠肺炎病例
应急处置参考指南
一、应急准备
1.企业成立防控工作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发生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全体员工知晓新冠肺炎症状的表现,熟悉隔离、报告、送医等相关处置流程。
2.明确各个班组(区域)紧急事件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确保一旦发生病例能第一时间通知班组(区域)负责人。
3.设置符合要求的隔离场所。
4.准备好应急处置各流程环节所需物品。
二、应急响应
主要分发生发热等症状病例和发生确诊病例两种情况分级响应。
(一)发生发热等症状病例。
当企业员工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摄氏度)、咳嗽等症状时,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报告:由其所在班组(区域)负责人第一时间向企业疫情防控组报告,企业立即向属地社区网格管理员报告,同时做好人员情况登记。
2.送医就诊:在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情况下,安排专车专人将员工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就医,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掌握就诊员工诊治情况。
3.轨迹排摸:全面摸排就诊员工厂区内外的住宿、饮食、工作等活动轨迹,掌握其密切接触群体,逐人登记备案。
4.环境消杀:送诊车辆事后第一时间进行车内外全面消杀。就诊员工所在工作范围、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消杀。对消杀情况全面登记。
5.隔离防护:患病员工没有确诊前,对送诊人员、密切接触群体做好身体观察、情况随访。对就诊员工作业范围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班组外人员进出。就诊员工所在班组人员通过专车送餐、单独就餐等方式实行相对隔离管理。对相关人员体温检测、情况随访等进行全程记录。
(二)发生确诊病例
当就诊员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疫情报告:企业专门人员将患者确诊信息第一时间报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同时报告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
2.职工排查:配合辖区公安、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协助相关部门将密切接触者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按规定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3.隔离防护:对其他非密切接触者要开展体温检测,做好身体观察、情况随访。对厂区进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车辆出入。对厂区班组、生产线、车间、办公楼、食堂等不同功能区域实行网格化封闭管理,最大程度限制人员流动。对相关人员体温检测、情况随访等情况进行全程记录。
4.停工管理: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政府(管委会)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患者诊疗情况、员工排查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通过张贴通报、微信群等形式,在企业内部客观地进行信息公开,并安排专人做好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
三、后期处置
对发生确诊病例的企业,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14天后,企业如无新增确诊病例,且无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职工,进入疫情稳控阶段,企业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复工复产,并采取如下措施:
1.环境消杀:对全厂区、班车不留死角全面彻底消杀。
2.健康监测:员工入厂、上班前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测,并视条件对职工进行岗中、岗后经常性体温检测。凡有发热症状者,一律禁止乘坐班车、进入厂区。
3.个人防护:除生产中无法佩戴口罩的特殊岗位、就餐等特殊环节外,员工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引导员工规范洗手,养成便后、打喷嚏、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等个人卫生习惯。
4.宣传引导:加强对全体员工的防疫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员工强化防范意识,从严从细落实防范措施,引导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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