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嘉兴加快服务业发展再出新政。继3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之后,由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修订的《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操作细则》(简称“补助细则”)近日出炉。补助细则回答了今后几年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给谁”“补多少”“如何补”等问题。
发达的服务业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近年来,嘉兴多措并举推动服务业发展,努力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产业之一。前几轮嘉兴出台的服务业发展政策效应明显,嘉兴服务业发展的脚步明显加快。新时期,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赋予长三角地区“形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的历史使命,我市出台新一轮服务业发展政策,既是落实国家政策、贯彻国家部署的具体行动,也为下一步推进我市经济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修订后的补助细则主要有三方面新内容。其一,注重形成服务业发展的集聚效应。对服务业集聚区考核、星级楼宇评选、镇(街道)服务业竞赛中的优胜者,以及楼宇地方贡献大户,分别给予1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奖励,最大限度激发平台潜能。特别是在支持服务业强镇(街道)发展方面,对获得全市镇(街道)服务业发展竞赛评价第1至第5位、第6至第10位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镇(街道)服务业发展相关项目的引进建设。
其二,注重提高服务业企业的发展质量。对服务业企业的评价奖励更加多元化,不再单一依赖营业收入等传统指标,而是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产品的竞争力和企业在行业内的话语权。比如,对获得国际、国家认证认可(标准化试点)的服务业企业(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规范)的服务业企业(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其三,提出扶持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像健康养老、“夜间经济”这些时下人们关心的领域也被列为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对象。在补助细则中,对民办养老、民办托幼、民办母婴、民办康复项目,都明确了补助标准,项目竣工验收后可获得投资额5%的补助。对“夜间经济”特色街区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对获得市级夜间餐饮、购物、文体休闲示范名店的,按照实际营业面积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轮新政更加注重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在资金安排上也有新突破。将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和区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作了叠加,提出涉及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区级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疫情对服务业企业的影响,部分政策涉及的2020年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地方贡献等总量和增速的指标可采取下浮兑现方式。
和往年一样,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分为刚性项目补助和审核项目补助两大类,培育壮大商贸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健康服务、文创服务等重点行业的大方向不变。对审核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方式,也就是说,只要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每年3月至10月均可申报服务业发展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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