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行为,看似日常,却暗藏风险,处处是“坑”。
如果合同签订不严谨、履行不规范、维权不及时,往往会让简单的交易变成拉锯的纷争。
如何在交易中避免“踩坑”?快来看看这篇指南吧!
TIP1:没签合同怎么办?签了合同但约定不明怎么办?
案例说法
某甲在网络上下载了一张毛衫款式图,通过微信发送给某乙,询问是否有该款毛衫。某乙表示其有图片款式的毛衫。双方进一步约定好价格、数量后,某甲下单,某乙发货。某甲收到毛衫后又向某乙订购了几次,并将该毛衫放在自己经营的网络平台上售卖。销售中,某甲发现该款毛衫退货率高,屡屡被消费者投诉,遂认为该款毛衫存在实物针数与图片不符等质量问题,要求对剩下的毛衫退货退款。某乙则认为毛衫不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退货,要求某甲付清剩余货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双方在磋商过程中并未提及毛衫的规格、质量等事宜,某甲向某乙发送的毛衫图片也无法看出编织的具体针数,某甲在订货时也未向某乙明确提出其所购毛衫需要采用特定的规格或质量要求。因此,应认定双方未就毛衫的规格、质量等问题进行约定。某甲主张实物与约定不符,缺乏合同依据。且如按某甲所称,则其在收到货物后应能第一时间辨别实物是否与图片一致,但其在收货后未提出异议,反而还多次下单,现其以订购的毛衫存在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要求退货,不予支持,其理应支付剩余货款。
产品质量问题是买卖关系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产品的质量、规格等涉及买方的核心利益。因此,如果买方对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等有明确要求,应在合同中约定详尽。
“避坑”指南——“丑话说在前,不要怕麻烦”
1.产品的外观、用料、规格、型号等方面均可能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在买卖交易中,双方不要怕拟定和审阅合同条款的麻烦,而应尽可能将货物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方面进行明确约定,约定及描述应尽量准确、全面,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交付、验收货物时产生争议。
2.如果买卖双方对货物质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救;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确定。因此,交易主体应在合同中尽量明确产品质量、型号、规格等标准,否则可能产生对自身不利的后果。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
【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六条
【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时的处理】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供稿:工商经济部(会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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