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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简化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民社〔2025〕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嘉兴市防水保温协会因部分会员或者部分理事无法取得联系、达不到章程规定召开会议的人数比例要求,无法召开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故无法按照正常程序注销,经审查,该协会符合简化注销情形处置,由市工商联代为发布《嘉兴市防水保温协会自行解散公告》。公告期为 20 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4日-2026年6月10日。监督电话:0573-83389482。
防水保温协会自行解散公告.pdf